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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新培训和继续教育考试培训简章
根据济南市建委颁发的【2011】12号文件要求,自2011年5月1日起,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对拟投标的工程项目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配备专业配套、满足工作需要的相应人员。岗位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济南市建筑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较低标准》的要求。这一标准将作为今后全省建筑业关键岗位证书规范化管理的政策性依据。为做好迎查和我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工作,市建管办转发了上述两个文件,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筑业企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持证上岗检查工作;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必须按照各自的等级,严格对照新的《持证上岗标准》设定的人数,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以求在持证上岗人数上达到标准。
2014年度的岗位培训包括关键岗位的新取证培训和中级岗位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两项内容。
一、 关键岗位的新取证培训
新取证的关键岗位包括施工员(建筑、装饰、安装)、预算员(建筑、安装)、质检员(建筑、安装)、安全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料员。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有关要求,《持证上岗标准》中所列预算员、安全员、资料员,与相关部门颁发的同名证书不能替代。《持证上岗标准》中未列出的其他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持证上岗人员标准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总承包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标准,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标准。
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考生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培训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学习时间另行通知。省统考合格者,由省建管局统一颁发中级岗位证书。
二、中级岗位继续教育
中级岗位继续教育对象为证书有效期到2014年底前的所有中级管理岗位持证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考生信息表一份并U盘报送。培训学习方式采取全脱产学习方式,具体学习时间另行通知。省统考合格者,办理证书延期手续;到期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其证书自行作废。
以上培训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培训期数,具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