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职业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企业内部主要从事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国家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该职业已被国家列为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三、职业等级
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助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我们现在做的主要的培训项目是2级和3级培训班和代报名。
四、申报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调整后的申报条件
(一)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校毕业班学生,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5、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4、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考试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具体安排是:
2013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2013年5月19日
下半年:2013年11月17日
六、考试程序
.在各省和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七、报名地点
全国各省市的劳动局职业鉴定中心,但是好多地方的职业鉴定中心是不受理个人报名的,只受理培训机构/学校的报名,是不全面的。
八、所需资料
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较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原件审验后当时退回);
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龄证明原件一张;
⑷一寸免冠照片四张,两寸免冠照片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