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坐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中南大学于2000年4月由原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目前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校外学习中心,面向成人从业人员开展本科、专科学历教育,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成人从业人员。
2、报考专升本层次者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医药类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同时持有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报考药学专业者须是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卫生类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已取得药学类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3、报考高起专层次者必须持有高中、中专、职高或以上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4、上述第2、3条中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或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学习形式
通过互联网远程教学,业余自主学习,集中考试、答辩。学生可随时随地上网访问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进行课件点播、网上答疑、在线讨论、提交作业、在线测试、课程辅导、信息查询,获得学习支持服务,完成学习过程。
三、招生专业及入学测试科目

四、学制、学费
1、实行学分制和弹性修业年限,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至5年。
2、学费按学分收取。专科4800元,本科4800元;根据相关要求专科可以申请15学分优惠政策,及专科较低学费本学期3900元。(仅限2011年秋季)
五、学历、学位
1、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较低学分(本科学生还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的统考)者,由中南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附:有关统考免考科目的规定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除英语专业学生外,省级学位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
2、对于有效学习年限期满仍未修满学分者,颁发结业证书。
3、专升本的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达到中南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成绩要求,并通过省级学位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中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4、毕业证书样式可上网查询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20日。
2、报名测试费140元;报本科第二学历者免试入学,只收报名费50元。
3、符合条件者可直接上网报名或到当地(不得跨省、市属地)校外学习中心(校外学习中心一览见附表)报名,并持本人近期蓝底免冠数码照片(图像文件采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士官证号码命名,文件格式为“**、jpg”,图片尺寸150×210像素,大小不大于10k)、准考证号、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专升本及高起专第二学历者)、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报护理学专业者)、或药学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药学专业者)到所填报的校外学习中心确认,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报名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凡因虚假、错误信息数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5、特别声明:(1)、除中南大学校外学习中心(见附表)协助招生宣传、报名以外,中南大学从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所有招生政策以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本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报名者通过了入学考试,准予进入本院参加网络教育学习。(2)、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资料(如毕业证书、工作处所等),不能通过教育部审核认证、注册者,学院将在查实后取消其学习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入学测试及复习范围
1、测试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8月30日。
2、测试方式为机考,测试地点由各校外学习中心安排。
3、复习范围参照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入学考试系统中公布的模拟练习。
八、录取和开学
1、录取学生名单在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可在网上查询、打印。
2、开学时间为2011年9月中旬。
九、特别说明
学生在读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执行。
十、特别说明
1、医学类专业本季度不招生
2、专科优惠政策仅限2011年秋季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