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学科阶段
这个阶段以帮助学员建立司法考试复习框架为主要任务,重点以“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为课程对象,但不是简单地讲解“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而是结合司法考试的特点整体把握;不仅仅是帮学员梳理司法考试所需要的基本理论,而且帮助学员把握司法考试的出题模式;老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还会传授如何应对司法考试的复习方法。
2、真题解析阶段
本阶段是名师分析当年真题,帮助同学们在真题练习中了解司考的出题模式和当年的司考动态。
3、民刑先修阶段
本阶段是以两大实体法为授课内容。老师根据考试复习规律及具体考察要求进行系统的讲授!
本阶段的任务:巩固民法和刑法的内容,熟悉民法和刑法的基本知识点并能够运用;了解各个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的考察形式、难点、重点。形成整体知识框架,消除大家对民刑两大部门法复习的抵触心理。
4、程序法先修
本阶段是三大程序法为授课内容。老师会根据程序法考试复习规律及具体考察要求进行讲授!
本阶段任务:由于近年国家的程序法大幅度修改,法条的剧增,以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出台,在内容上给考生带来了很大难度。此阶段是为同学在未来的学习过程中先行给程序法打下基础。对于记忆的学科也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深记忆。
5、 系统强化阶段
所谓“系统”,就是指严格依据大纲和教材,在考试大纲圈定的范围内,全面梳理大纲内容教材, 所谓“强化”,就是指在梳理大纲内容教材的过程中,点出可能的考点,排除非考点,强调考察重点,分析难点和疑难考点。 系统强化阶段强调的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针对性和方法性,站在司法考试本身的角度去讲解法学理论,力求从司法考试本身的要求出发,把知识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系统强化是以这个出发点进行培训的,同时系统强化在对各部门课时的安排上,完全按照各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比重进行分配。对于分值比例大的部门法不惜课时,对于分值小的部门法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无论如何也不增加课时。 在系统强化阶段,老师还会传授如何统筹兼顾好司法考试教材、法条、真题的关系,真正让学员在这一阶段做到强化巩固。
6、应试法条阶段
法条串讲,是指透过理论把握法条真义,打破思维定势,突破知识体系,构筑法条之间的,运用法条分析典型案例,以整体把握法条,提高司法考试实战运用法条的能力。 从近几年司法考试的真题来看,我们不难得出,司法考试绝大多数得题目是案例型选择题或者案例分析题,采用案例题考察,这事司法考试的特点。 而案例题设计得依据,归根揭底就是法条,所以,案例题不仅仅考察考生对法条的识记能力,更侧重于考察考生对法条的运用能力。考生必须从众多的法条中选取正确的法条运用于具体的案例,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法条串讲的目的就是帮助学员综合把握法条,授课老师将分析类似法条之间的区别,点名貌似不相干得法条可能会通过哪种途径在一起,同时,授课老师通过讲解大量的案例题,帮助学员把握在考试中具体运用法条解决考试题目的能力。
7、全真模考阶段
模考的根本目的,就是帮助学员把已经具备的知识能力转化为得的能力。 所谓全真模考的“全真”,可以从这两点来体现,一是我们提供的全真试题的命题方向上来说:全真试题必然紧扣教材、分值分布严格依照大纲,真正体现在一个“真”字上面;另外一点就是,在全真模考阶段,完全模拟司法考试的特点,全真模拟考试时间集中在周六、周日,发卷、收卷、答案涂卡等堵是严格按照真实的考试情景设计的,让学员身临其境的体会真实的考试氛围,增强应试能力。在全真模考阶段,学员通过与“模拟真题”的具体交流,能够直接的、迅速的感触到自己知道的考点,从而能够把握住这个考点得相关考法以及它考察的难度;通过在“模拟真题”的演练中所犯的错误的考点,能具体的了解自己的薄弱点,从而能有针对性的去找出、并弥补相关的考点,从而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保证知识的全面性,增强得分能力。通过授课老师的评讲及提示,学员往往会明白自己做题错误的根本,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纠正学员脑海里的法律意识,不至于同样的错误出现一错再错。
8、考点突破、记忆巩固阶段
精选卷一、卷四记忆型知识点,结合命题趋势,帮助考生短期突破,加深记忆,背诵提炼考点,并结合重点案例,时事政治,快速掌握答题技巧。
9、完美冲刺阶段
整合较权威的命题信息,将新增考点、历年重点、考试热点、以仿真试题形式圈点破解,精准预测必考趋势,直击考试精髓,迅速提高得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