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 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6 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 作满 4 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5 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颁证单位】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开设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考试时间】 2019 年 10 月 26 日、27 日 【培训时间】双休日上课
【开设课程】 1、基础考试 2 科:《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 2、专业考试 2 科:《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基础科目免试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4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