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考试简介:
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所以《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会计职业考试报名条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础上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课程安排:
注:优惠价只在三门同时报的情况下生效.另:凡在我院就读过会计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老学员享受半价优惠(请报名时出示盖有本院公章的学员证或报名凭证)
开课时间
校区
上课地点
中级职称课时
开班时间
上课时段
上课时间
长宁区
金钟路658号
共计256课时
12月
周六、周日
8:30——3:30
晚上
6:3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