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中级)
招 生 简 章
发证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出国可公证)
主导单位: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一、职业内涵: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资格之一,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及劳社厅发[2001]3号文的通知精神,规定今后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我校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快职业生涯发展,实现职业理想
二、培训课程及鉴定项目:
1、课程安排: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安排
2、鉴定项目:理论知识 实务操作
3、通过条件:各项目成绩相互独立,全部及格则通过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单项不合格者则只需补考此项即可,其它单项成绩两年内有效
三、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中(相当高中),相关工作一年
培训费1800元(包含考务资料费)考试合格奖励800元。
四、师资配备:特聘上海社科院及市人力资源资格考试教材编写人员授课,知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资深企业人力资源顾问协同出讲。
五、项目:
1、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接受报名)
2、交验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明
3 上课地点:教学点请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