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文专业
全称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辽宁省艺术类统一考试考试内容:
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20分。
命题编写故事(笔试),满分为100分。
口试,满分为80分。
满分300分。
2012年合格分数线为180分,2013年合格分数线为165分。
就业方向:
在我国,老一辈的编剧大部分是非科班出生,或者是从一些优秀的作家专业形成,缺少专门院校进行培养,而中国电影艺术,电视剧艺术以及舞台剧艺术的创作瓶颈就在于缺少“写故事的人”。所以,中国高校都新开设或在中文类专业中拆分出该专业,力图培养这一方面的人才。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和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及剧本创作能力,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等部门从事文学创作、编辑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及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首要学习中文类基本知识,奠定文学基础,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的文艺、政策,系统地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有较强的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有较强的剧本创作能力,及较强的文艺编导能力。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在文艺创作单位、专业剧团、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创作、评论、导演及制作工作;在大专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文化传播公司、文艺节目制作公司、文化事业公司、影视广告公司及文化产业领域进行创作、策划、编导、制作等工作;毕业生也适宜报考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学等相关专业继续深造。
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
1.掌握中文专业的基本知识与应用;
2.掌握戏剧、戏曲、影视文学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具有戏剧、戏曲影视创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我国的文艺、宣传、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戏剧、戏曲、影视理论和创作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批评能力。
全国开设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大学: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山东】山东艺术学院
【辽宁】辽宁大学、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吉林艺术学院、长春师范学院
【河南】平顶山学院、河南大学、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
【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复旦视觉艺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大学、江南大学、许昌学院
【江西】南昌大学
【浙江】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师范大学
【陕西】西北大学、西安文理学院
【山西】山西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新疆】新疆艺术学院
【四川】成都理工广播影视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广东】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暨南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云南】云南大学
一本院校录取方式及文化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通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至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