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岗位证书:
根据[2007]25文件的规定,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实行统考,考试合格后颁发建设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逾期三个月未年检的证书自动失效。考试合格后颁发建设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此证书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审、评级、申级的重要条件。
一、培训对象:高中以上学历物业专业在校生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者。
二、证书颁发:培训学完规定的教学内容,经过省建设厅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三、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5张。
四、课程设置:
工种
学习科目
课时
班型
物业管理员
物业管理概论、房屋构造与建筑识图、物业管理法规
24
周末班
物业部门经理人
物业管理概论、房屋构造与建筑识图、物业管理法规
30
周末班
注册物业管理师: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证书获取
1、参加培训和国家统一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2、培训结束可获得由“陕西忠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培训结业证书》。
三、课程主要内容
1、培训标准: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物业管理人员”专业职业标准。
2、内容与安排:
基础部分:职业道德、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他类型物业物业管理知识;
技能实务: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服务费用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客户管理服务、房屋建筑维修养护管理、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物业安全管理、物业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与考核
3、进行统考应试指导与模拟考试练习。
4、培训课时:依据国家规定,培训约60--180学时。
四、授课和指导专家
重点院校的教授、专家和具备大中型企业六年以上管理实战经验的专业讲师,以及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指导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