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对象
热爱心理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工作的人士及其他心理学爱好者。
培训办法和证书颁发
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后,经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心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持有该证书,可依据申报条件,参加心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统考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课程设置
(一)理论知识:基础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学;职业道德与法律。
(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技能、心理测验技能、个人成长训练、个体技能训练、团体技能训练、案例讨论与专题讲座、机构现场观摩。
开班时间
三级周末班:2016年8月28日起 每周六周日
二级周末班:2016年9月11日起 每周六周日
全国统考时间
心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11月中下旬。
报考时间:每年3月、9月下旬(网络报考)。
培训费用
心理师三级暑期班每期每生叁仟叁佰伍拾圆整(¥3350.00元);
三级晋二级每期每生贰仟叁佰伍拾圆整(¥2350. 00元)。
二级每期每生伍仟柒佰圆整(¥5700.00元)不含教材费、考试鉴定费。
优惠政策:凡大康老学员在8月内报名三级晋二级可享受优惠价贰仟元整(2000元)
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课一周内
2、报名办法:(1)到校填写报名表;(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原件(经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2寸彩照4张;(3)缴纳培训费用(外地学员可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