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全国重点大学。它的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北京石油学院;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97年11月,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行列;2000年2月划归教育部直属;2000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院。学校现设有10个教学院(系、部),有教职工1178人,专任教师750人,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一万余名,其中研究生四千余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成立于2001年。学院依托学校优秀的教学资源,采用基于计算机互联网的远程教学模式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开展高起专、专升本两个层次的学历教育,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一、招生专业
招生层次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学习期限
学分
高起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工商管理
化学工程与工艺
石油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商务英语
安全工程
市场营销
行政管理
应用化工技术
地质工程
数 学
语 文
英 语
2.5年
80学分
专升本
高等数学(理)
大学语文(文)
计算机文化基础
英 语
备注:学习期限下限是指最短学习时间,不包括发证时间。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考高中(中专)起点专科须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
2.报考专科升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在春季报读专升本的学生,其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在秋季报读专升本的学生,其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
三、 入学方式
1.免试入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入学。
(1)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2)获得地、市(局)级科学技术进步成果二等奖以上者;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者;
(4)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者;
(5)近两年内参加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本地区同层次同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者,须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原件。
2.测试入学: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须参加由学校命题并组织的入学测试。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常年招生报名
春季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2月28日止
秋季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30日止
2.报名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正式批准并授权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办法:
持以下报名资料直接到当地的学习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需准备报名资料:身份证电子件毕业证书电子图片;与电子版同底的2寸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1份;报读专升本层次需要提供教育部专科毕业认证材料】
五、录取、注册、选课
对免试入学者或经考试后择优录取者,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时没有报到证。
注 册:学生正式入学后(即提供了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并通过入学测试者),在交纳首期学费后,学院对其进行学籍的注册。
选 课:新生入学后,到所在学习中心按照学校教学计划进行学期的选课。
六、入学资格的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现代远程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
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和办理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持假证件报名入学者,无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报考专升本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专科毕业认证材料。对于不提供认证材料的学生,如果毕业时在教育部不能注册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七、学习模式
1.自主学习:利用学院提供的网络课件、纸介教材、光盘以及网上导学资料(如:辅导周历、阶段导学、考前串讲等)进行自主学习。
2.教师辅导: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教学平台中的答疑版块、实时交互系统、电子邮件、或集中辅导等方式得到教师的指导。
3.课程作业:按照课程考核要求,作业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的总成绩。根据课程特点,大部分课程采取在线作业的形式,少部分采取纸质作业形式。
4.课程考核:课程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实践类课程应含实践成绩)。根据课程特点不同,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开卷、闭卷、论文、网上测试等多种形式。
5.毕业论文:专升本层次学生需进行毕业论文写作,论文写作环节的全部过程均在教学平台上实现,教师通过平台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和批阅。
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专升本还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准予毕业,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标注“现代远程教育”字样,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由于各种原因未修满规定学分者,学校视其情况颁发本、专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毕业证书签章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注: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