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建设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5〕93号),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监督管理等有关活动(科研、规划、风景园林、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维修、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标准定额、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管理、工程、测绘等)的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5.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定办法。凡申请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基础水平测试。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2)理工类中专毕业,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二年以上。(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四年以上。(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4)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按国家规定可聘任工程师职务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任职(注册)满五年以上。(5)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五年以上。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