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建设市场与房地产行业地秩序,规范房地产与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建设行业与房地产行业诚心度和公信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行业与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大力整顿规范全国建筑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全国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规范建筑职业与房地产职业行为,提升建筑人员与房地产人员的从业水平、法律意识及服务质量,从而适应市场对建筑房地产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 A、B、C三类人员申报资格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方可参加考核:
1、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良好;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学历、职称、阅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3、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工程项目负责人(B类)
1、取得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除外)
2、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2、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三类人员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助工证、二级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兰底照片四张、填写三类人员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