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本中心继续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培训。
一、岗位申报类别
1、物业管理员 2、物业部门经理 3、物业企业经理。
二、报名条件: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简述: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
《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科为重点,其它三科考察课程组织辅导。
四、发证机构:
成绩合格颁发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建设部住宅房地产业司”公章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真实有效、全国通用
五、报名提交材料:
须交同底彩色或黑白1寸照片4张、较后学历证明、身份证复件一份,填写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