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者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下成绩的证书由省(直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盖印章后颁发,普通话一级甲等的证书须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审核并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印章后方为有效。有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根据国家及有关部委的要求,现阶段各类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如下: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以上水平;教师和大学生为二级以上水平;公务员和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为三级以上水平。
根据国家语委会推广普通话的要求,报考播音员、教师资格证、导游证、及部分地区招录公务员、公交、邮电、银行、销售等“窗口”行业必备。也是求职面试中的一项重要证书。
适用人群:
1. 中小学教师;
2. 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 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 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5.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 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