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三级、二级)
一次性交费,保通过!不过全额退费!
公共营养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3)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4)进行营养知识的与宣教。
目前,我国的营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公共营养师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公共营养师可以针对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做营养、指导工作。公共营养师不仅可以在社区发挥重要作用,还可为企业员工、白领、高级管理人员、运动员、家庭提供教育、辅导、指导等服务。
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考试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一般安排在是5月、7月、9月、11月。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每年的5月和11月。各省具体鉴定时间均有差异请以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鉴定方式:
分为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三部分,其中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考试题型是选择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技能考试题型是综合应用,采用纸笔作答。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具体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6、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资格认证:考前1周发准考证。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
(注: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60分,且论文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写作与答辩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材料: 2张二寸、4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及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