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内容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统一制定的《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的基本特点与要求,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育婴师职业发展前景和职业化素质;婴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婴儿饮食、睡眠、二便、三浴、卫生的养护知识和技能;婴儿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的预防与护理;婴儿大动作、精细动作的训练;婴儿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的开发和训练;婴儿的发展和评价;婴儿社会交往能力、情绪情感培养,个别化教学计划等。
注:授课采取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课程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授课师资
学校拥有国内育婴师职业培训较权威、较专业的师资队伍。聘请的授课专家不但是《育婴师职业标准》、《育婴师培训教程》的审定和编写人员,也是育婴师国家职业考试题库的编写、审核成员,有很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考证通过率有很大的保障基础。
三、培训申报
(一)培训对象
1.在幼儿园、亲子园等机构从事早教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2.拟开办幼儿园、亲子园等早教机构的投资创业人员;
3.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母婴护理、家庭入户或社区指导的育婴职业工作人员;
4.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料、护理、教育或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5.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料、护理、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等。
(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①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育婴员(国家资格五级)
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4. 育婴师职业师资
①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③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证书颁发
1. 育婴师资格证书
学员经培训后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全国通用的育婴师资格证书。可通过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
2. 育婴师职业师资证书
学员经培训后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育婴师职业师资培训证书。证书序列号为编码,有效性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五、培训费用
1.培训收费
高级育婴师:1980元/人,育婴师(中级)1480/人,育婴员(初级)980元/人。
2. 收费说明
收费五费合一,包含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费、考试鉴定费、证书费。
3. 培训方式:集中面授、网络学习或同时
六、培训时间及报名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 张( A4 纸)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2 张( A4 纸)
(3)工作证明原复印件2 张( A4 纸)
(4)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