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如: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二)具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 年(含)以上;
(四)从事监理工作1 年(含)以上。
三、科目设置
考试设4 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投资、控制进度》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四、培训与教材
培训教材采用的统编教材。我校聘请天津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院校知名教授及建设部培训中心专家讲课。
五、报考方式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
六、证书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