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组织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 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事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 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 1970 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
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 1970 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培训与教材
培训教材采用的统编教材。我校聘请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湖南大学知名教授讲课。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7月10—7月25日
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六、证书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报考材料
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四张,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