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土建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四、考试科目
初、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8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20分。
五、相关考务工作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在确认考试登记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齐全后,在“颁发资格证书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并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各市州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发放。
3、考试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各地不得违反规定另收取其它费用。
4、各地要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当地保密局验收合格后方能作为试卷保密室。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六、报考所需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寸彩照五张、学历证书或助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审核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助理工程师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