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职业定义
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其中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