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招生简介
一、报考条件
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16岁以上即可)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非必须)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22岁以上即可)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有4级的可以19岁)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非必须)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二级(技师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30岁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有高级,可以降低到26岁)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报名材料
2张二寸、4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及单位开具的从业证明2份。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三、报考流程
考试程序: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者,取消考试资格。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四、考试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现实行“统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个月进行。
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每年的5月和11月。2011年全国的考试时间为:5月下旬、11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五、考试内容
公共营养师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营养师基础、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卫生基础、营养和教育、食品营养评价、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干预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