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并具有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政府及非政府公共部门(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科研等机构)以及公共企业(如市政工程公司、能源企业、各种基金会等)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一般管理方法、管理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现代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公共管理能力、公共政策分析能力;
3.具有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进行统计分析能力,掌握客观定量分析的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管理学原理、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危机管理
四、学制
本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总学分为80学分,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方能毕业。
五、学习方式
本专业以业余学习为主,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并辅以传统教学方式教学。
六、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