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训专业类别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本期开设初级、中级培训。
二、招生对象条件
消防设施操作员从业人员(从事或即将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具备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水平(男女不限);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注:不符合条件的,培训学校将不予报到登记)。
三、培训教学课时
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管理、初期火灾处置知识技能,侧重消防实际操作能力培训,突出“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技能培训特点。
四、上课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
五、培训时间
试结束后离校,中间不休息,同时,学校免费为每位学员开通网络课程,学员可以在面授课外合理安排业余时间,利用网课,加深学习。
六、报到时携带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丢失请提供户口本本人页);
3.一寸证件照2张(底色不分);
七、结业考试及结业证书效用
结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颁发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学校统一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安徽)站申报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取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