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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委常委集体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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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学校党委常委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学决策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1月28日,党委书记郑吉春主持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共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党委常委集体学习的规定》。

《规定》明确党委常委集体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学习计划每学期初由宣传部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党委书记审定后执行。集体学习每月举行一次,党委常委必须按时参加。

郑吉春书记指出,党委常委集体学习是保持学校党委先进性,提升治校理教能力的重要保证。集体学习要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结合需求导向集中精力针对重要专题开展,要克服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主题不聚焦的问题;要丰富学习形式,专题研讨、走访调研、常委成员主讲相结合,切实提升学习效果;要严格学习纪律,党委常委成员学习要写心得体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

郑吉春书记还对院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出要求:院级党委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学院党委书记应亲自参与制定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内容要与学院的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要关注学习效果和反响,使学习成果真实有效的推动学院事业发展。

郑吉春书记指出,学校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集体学习,使集体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各级党委要善于组织好开放式、探讨式和研究式的学习,将集体学习真正组织成为具现实意义、有针对性的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立德树人的真实力量,转化为服务师生的源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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