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法英杰司法教育 已帮助:632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所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部分做了全面的修订:
1.在2015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学科名称将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将2014年大纲的“6章13节27个考点”修改为“3章9节45个考点”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章的内容完全变更,且2015年针对于本章的考察将只限于卷一和卷四,并在卷四中取消了简答题。所以想当然尔,今年本章的考察难度将高度提升,并不再局限于背记,更注重的是理解。
法理学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法理学部分,大纲修改考点1个,在第二章“法的运行”中:
1节“立法原则”中,考点“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改为“科学立法原则”
法制史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法制史部分,没有考点变化,大纲细化了2个考点,在章“中国法制史”中:
1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中,考点“六赃”改为“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
2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中,考点“清律与例”改为“清律与例(条例与则例)”与2014年相比,2015年宪法学部分,大纲新增了考点和删除了一些考点,也调整了一些考点分别为:
宪法
1.在章“宪法基本理论”中,节“宪法的概念”中,对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考点“宪法的制定”。
2.在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中新增“第四节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这部分内容包括:(1)社会制度的概念及特征;(2)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规定。
3.在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中,新增了“第四节宪法监督”,并把将“第五节宪法实施的保障”的内容更改为“政治保障、社会保障、法律保障”。
4.修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经济法
2015年大纲变化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增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经济法部分作了相应的修改。新增5个考点、.删除或合并11个考点。
1.新修1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新增1个法律法规
《不动产登记条例》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中,修改并新增了以下考点:
1.在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中修改了2个考点:把“司法独立”修改为“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把“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修改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新增的法律法规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2)《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
(3)《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3.修订的法律法规
(1)《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国际公法
2015年大纲变化与2014年相比,2015年国际公法部分大纲没有变化。
国际私法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国际私法部分大纲没有太多变化,仅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为新增法规列入。
国际经济法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国际经济法部分大纲没有太大变化,无新增知识点,变化部
分也仅仅在对知识掌握程度及部分语词方面。
刑法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刑法部分,大纲无新增考点,仅增加了9个新法律法规和删除了2个失效的法律法规。
1新增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五十八条、百五十九条的解释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删除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刑事诉讼法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刑事诉讼法部分,大纲考点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新增了8个法律法规并删除了3个法律法规。
1.新增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解释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7)《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2.删除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5年大纲变化
1、与2014年相比,2015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有较大变动,变动表现在行政诉讼法
部分,因为2014年11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直接影响到此次大纲的变动,复习时注意变动的内容即可。
2、修订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民法
2015年大纲变化
2015年司法考试民法部分,考点内容方面没有变化,但是在附录的法律法规部分出现了变化,主要表现为修订了2个法律法规,新增了6个法律法规。
1.修订了2个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新增6个法律法规: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权人身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商法
2015年大纲变化
2015年司法考试商法部分,考点内容和法律法规没有变化,和2014年大纲相同。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015年大纲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了如下重要考点:调解的相关问题、财产保全的相关问题、庭前会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检查建议的审查程序等重要知识点。同时2015年大纲删除了一些概念性的内容。2015年新增的法规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