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招生对象: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均为主观题,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客观题即选择题,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多选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不能得全分,按选对选项数计分。 报名条件如下: 1、消防工程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含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相关专业硕士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相关专业博士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招生对象: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招生对象: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二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招生对象: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专业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合并)、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合并) 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