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健康管理师》招生简章一.(一)全国各省、市、地区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各种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三)大中小学校校医、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四)药业公司、保健品公司产品讲师、产品营销人员;(五)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六)以及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二、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一)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二)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三)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1 份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纸上)、学历证明复印件各2份,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证明原件(要求有单位公章)1份;(三)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请将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材料传到我处。四、培训教材和内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缴费后我处会寄出围绕国家新版《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教材及电子版复习材料,以慢病防治与健康管理 、心理和临床营养实务为主要培训内容。五、鉴定考试安排与证书查询国家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2019年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卫健委鉴定考试时间与地点全国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 6月 9月 11月中下旬,共4次。具体考点以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二)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人机对话考试(1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人机对话考试(120分钟)(三)鉴定成绩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
招生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一)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二)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三)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报名方法考试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一)非首次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2、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职称证书和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或监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栏盖章(以上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具体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注: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考条件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免考条件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注: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免考条件仅为参考,准确报考条件以当地考务工作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每年的2月份左右 考试时间:每年5月底6月初 考试科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流程:报名(2015年1月至3月)→准考证领取(5月)→执业考试(5月下旬)→成绩查询(7-8月)→证书领取(10-12月)→证书注册(合格证书领取即可注册)。 成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6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考试时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时间于9月20-24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 考试科目: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试点,定于2014年9月举行。 考试流程: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3月至6月)→准考证领取(9-10月)→执业考试(9、10月下旬)→成绩查询(12-1月)→证书领取(2-3月)→证书注册(合格证书领取即可注册)。 合格标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4月至6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考试时间: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6.取得博士学位。(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四)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五)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每年6月-8月 考试时间11月左右,具体以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科目安排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12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流程:2014年经济师考试报名(4月至7月)→准考证领取(10月)→执业考试(10月中下旬)→成绩查询(11-次年1月)→证书领取(3-4月)→证书注册(合格证书领取即可注册)。 合格标准:经济师(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成绩查询:经济师成绩一般于考后2-3个月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报名时间: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于2015年5月开始,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考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免考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一般于考后2-3个月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报名时间: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于2015年5月开始,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考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免考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成绩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一般于考后2-3个月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