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报考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备注: 1. 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上查询,或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纸质的学历认证报告。 2.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另有要求的除外)。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 3.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国家考试文件中的专业要求和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培训与教材 培训教材采用建设部指定的统编教材。我中心聘请天津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知名教授及建设部培训中心专家讲课。 授课特点: 讲:对考试大纲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广大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体系,把握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 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为考生缩小复习范围;有效应对考试。 练:在学员参加系统精讲集中培训班及对考试用书进行深入复习的基础通过案例和习题的与讲解,使考生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并进行仿真试题测试和讲评,使学员查遗补漏,掌握冲刺阶段复习的重点,提高应试能力。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本中心接受报名。 六、报考专业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七、报考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招生对象: 根据有关文件,现就我省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名条件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冶炼(土木部分内容)]、机电工程[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专业类别。 四、培训与教材 教材采用建设部指定的统编修订合并新教材。培训聘请省内外多年从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知名专家教授讲课。 五、培训班教学方式 熟读教材/自测、考试要点精讲、解题技巧辅导、全真模拟考试、试题讲解相结合,针对建造师考试的知识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能准确把握考试重点和难点,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能迅速提高学员的考试能力,以顺利通过全国统考,力争通过率达90%以上。 六、授课特点 讲:对考试大纲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广大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体系,把握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 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为考生缩小复习范围;有效应对考试。 练:在学员参加系统精讲集中培训班及对考试用书进行深入复习的基础通过案例和习题的与讲解,使考生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并进行仿真试题测试和讲评,使学员查遗补漏,掌握冲刺阶段复习的重点,提高应试能力。 七、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招生对象: 一、报考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三、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四、培训与教材 培训教材采用建设部指定的统编教材。我中心聘请天津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知名教授及建设部培训中心专家讲课。 授课特点: 讲:对考试大纲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广大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体系,把握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 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为考生缩小复习范围;有效应对考试。 练:在学员参加系统精讲集中培训班及对考试用书进行深入复习的基础通过案例和习题的与讲解,使考生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并进行仿真试题测试和讲评,使学员查遗补漏,掌握冲刺阶段复习的重点,提高应试能力。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本中西接受报名。 六、证书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七、申报材料 学历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
招生对象: 根据最新政策,现就我省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委员会《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1998〕49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上还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 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并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技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16年。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 (三)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国家考试文件中的专业要求和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国家考试文件所要求的专业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本中心接受报名。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招生对象: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保证2011年度招标师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招标师考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人部发(2007)63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 报考条件: (一)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 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 考试科目: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三、 培训教学方式: 熟读教材/自测、考试要点精讲、解题技巧辅导、全真模拟考试、试题讲解相结合,针对招标师考试的知识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准确把握考试重点和难点,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迅速提高学员应考能力,以顺利通过全国统考,力争通过率达90%以上。 四、授课特点: 讲:对考试大纲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广大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体系,把握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 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为考生缩小复习范围,有效应对考试。 练:在学员参加系统精讲集中培训班及对考试用书进行深入复习的基础通过案例和习题的练习与讲解,使考生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并进行仿真试题测试和讲评,使学员查遗补漏,掌握冲刺阶段复习的重点,提高应试能力。
招生对象: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七)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已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科目为客观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卷。 四、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材料 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
招生对象: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6号) 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从事工程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工程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相关业务满2年; 6、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培訓時間:3月中、下旬 二、考试方式 (一)注册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概论(客观题)、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客观题)和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现代方法与实务(主观题)5个科目(见附件1)。现代方法与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资格审查 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人员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
招生对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有关通知,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的专业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4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科目与考试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