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各建设工程造价有关单位: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湖南省造价员资格管理机构的函》(湘建价函〔2005〕11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6〕013号)的规定和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或者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3、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4、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方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1)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课程体系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二、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三、考试原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料考试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及组织考试。四、证书发放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凭身份证领取;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五、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及单位证明。
招生对象:各建设工程造价有关单位: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湖南省造价员资格管理机构的函》(湘建价函〔2005〕11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6〕013号)的规定和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或者其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3、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4、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方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1)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课程体系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二、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三、考试原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料考试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及组织考试。四、证书发放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凭身份证领取;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五、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及单位证明。
招生对象:一、考试组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二、报考条件(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专业中专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土建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中级报考条件: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三、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四、考试科目初、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8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20分。五、相关考务工作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在确认考试登记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齐全后,在“颁发资格证书部门意见”一栏中签名、盖章,并在证书上加盖钢印;各市州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发放。3、考试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各地不得违反规定另收取其它费用。4、各地要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存放试卷的保密室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当地保密局验收合格后方能作为试卷保密室。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六、报考所需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寸彩照五张、学历证书或助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审核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助理工程师证原件)。
招生对象:一、考试内容参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命题。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二、报考条件一级消防工程师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26岁以上可报考);(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20岁以上可报考);(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三、考试科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二科:《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成绩滚动连续3年有效。四、考试题型《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0.5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包括客观题(占分值的30%)和主观题(占分值的70%),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三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五、考试方法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六、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七、报考优势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全国通用由人事部发证,目前到消防器材单位至少4-6万/年,0风险,还暂时不与建筑的证冲突。并且未来一两年内,国家要马上针对土木行业下文件,强制要求这个证。八、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1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3.学历证复印件4.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单位负责人姓名)5.劳动合同复印件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生对象:致:尊敬的湖南建设系统各单位领导及考生:湖南同晖教育培训中心是湖南规模大、教学优、服务好、通过率高、具品牌影响力的工程经济类职业资格培训单位。始终秉承“照亮前程,成就梦想。选择同晖,助您腾飞”的理念,依托湖南高校等事业单位优势,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权威师资;凭借诚信严谨务实的管理理念、专注专业、追求卓越品质,为建筑事业人才教育发展尽心尽力。自2004年以来,累计培训学位近30000余人。以完善的辅导方案、科学的教学模式、权威的师资力量、精准的备考信息和高于全省平均通过率4-6倍的效果赢得了全省学员的口碑相传,也赢得了各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肯定,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正规国家执业资格申报培训机构,工程类培训通过率高居省内各正式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之冠。为了确保二级建造师的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报考培训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有意报考二建的单位和个人二、报考条件和免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每两年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全部考试科目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试科目。三、考试科目1、考试专业(六个):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机电、矿业。2、考试科目(三个):施工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培训师资我们的师资是特聘建筑行业著名院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授课。其中包括多位注册建造师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教材编写组成员。五、报考材料学员的证件相3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
招生对象:建筑师介绍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分类级别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书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有关要求,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1、报名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五年制建筑学学士学位或五年制建筑学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时间为:五年制建筑学本科毕业需5年;五年制建筑学学士需3年;建筑学硕士及以上需2年。(3)职业实践要求:满足《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有关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使用说明见附件3。2、报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时间为:建筑学专科毕业需3年;建筑学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需2年。考试科目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大纲及部分按调整后的要求掌握,具体是: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建筑设计(知识);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场地设计(作图)。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建筑设计(作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