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课程详情注册建筑工程师简章为推动我国注册建筑师制度的实施,帮助应试者顺利备考,已有七年注册建筑师辅导操作经验的鲁班培训机构应广大考生朋友的要求,继续承办2014年全国注册一、二级建筑师培训班,鲁班培训将对培训班进行全方面的调整优化,力争达到国际职业 教育先进水平。鲁班培训是专注于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的专业机构,鲁班培训注册建筑师辅导班以稳定的教学质量、精准的考试资料、周密严谨的课程设计和的通过率,得到了学员的广泛认可并再次推荐学员合作,成为建筑培训行业的典范!。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全国(含港澳台);参加2014年度一、二级建筑师考试的考生。辅导班类型:全科分散周末班;《场地作图》、《方案作图》周未强化班。师资及培训目标:授课老师优选了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及知名设计院的权威专家、教授,他们中有参与历年考试教材、大纲编委以及相关考试命题或。他们掌控命题规律、考核重点、阅卷标准、答题技巧等决定考生得分的关键环节,授课突出重点、难点,紧扣考点,通过掌握考试及时、动态的第*手资料,轻松解决考试教材中的重点、难点,实现短时期内快速提高学员的考试通过能力。教学方式:面授与互联网直播(点播)相结合。所有课程采取现场讲授、PPT演示与学员作图练习,教师辅导、点评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知识要点精讲 解题技巧辅导 模拟考试 试题讲解演示相结合,通过全真模拟考试,考点串讲,全面掌握*新动态,通过名师出题、点评,浓缩命题点,直击考试精髓。服务优势:①建筑师培训师资北京地区汇聚90%以上的份额,每位老师都经过严格筛选,强大的师资阵容是国内其他地区无法比拟!②鲁班培训建筑师培训全国优先采用:面授 互联网直播(点播) 课间语音答疑等多种学习方式保障你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尊享与面授一样的亲切效果!并可为您节省可观的差旅费用和宝贵的工作时间!完全解决工学矛盾!③即日交费报名,即可赠送2013年度对应科目的网络课程,优先预习(备注:新课程推出后关闭旧课程;网络点播课程服务时限;2014年建筑师考试结束)。班次设定开课日期:《场地作图》、《方案作图》周末强化班:11月16-17日,11月23-24日,400元/科;600元两期/科。全科分散周末班:2013年12月7日-2014年4月13日,共56单元,全科27天,选科学习可在课表中对应的时间上课;以上课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教材及复习资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版《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辅导教材》第六版,共5册;补充内部培训资料,仅以复印成本价出售给正式学员(不含邮资),非本班学员概不出售。二级注册建筑师学员合并至一级注册建筑师培训班,通用一级建筑师教材。班次学习费用及服务形式:方案、场地作图强化班:一期400元/科;两期600元/科(含网络课程,当年有效)。周未分散班:①面授全科5130元,优惠4360元/人,含网络课程价格;全部课程可在2年内学习有效(如第*年学习四科,第二年度学习另外五科)。②现场直播 网络课程全科优惠价3600元/人,含网络课程价格,当年有效,考试结束即关闭。③面授全科5130元,优惠4100元/人,不含同步网络课程价格,当年有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上课,课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可开通该单元的网络课程止2014年建筑师考试结束)。④非全科学员(面授或网络课程),请参照各科价格标准相加之和,课程当年度有效。⑤一级建筑师全科班10000元(四年有效,含四年网课止2017年建筑师考试结束)。⑥二级建筑师周末分散班:3960元,优惠价3800元/人,含2014年网络课程,一年有效。⑦团购价格:三人以上同时全科交费,另有优惠。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监理工程师简章为推动我国注册建筑师制度的实施,帮助应试者顺利备考,已有七年注册建筑师辅导操作经验的鲁班培训机构应广大考生朋友的要求,继续承办2014年全国注册一、二级建筑师培训班,鲁班培训将对培训班进行全方面的调整优化,力争达到国际职业 教育先进水平。鲁班培训是专注于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的专业机构,鲁班培训注册建筑师辅导班以稳定的教学质量、精准的考试资料、周密严谨的课程设计和的通过率,得到了学员的广泛认可并再次推荐学员合作,成为建筑培训行业的典范!。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全国(含港澳台);参加2014年度一、二级建筑师考试的考生。辅导班类型:全科分散周末班;《场地作图》、《方案作图》周未强化班。师资及培训目标:授课老师优选了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及知名设计院的权威专家、教授,他们中有参与历年考试教材、大纲编委以及相关考试命题或。他们掌控命题规律、考核重点、阅卷标准、答题技巧等决定考生得分的关键环节,授课突出重点、难点,紧扣考点,通过掌握考试及时、动态的第*手资料,轻松解决考试教材中的重点、难点,实现短时期内快速提高学员的考试通过能力。教学方式:面授与互联网直播(点播)相结合。所有课程采取现场讲授、PPT演示与学员作图练习,教师辅导、点评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知识要点精讲 解题技巧辅导 模拟考试 试题讲解演示相结合,通过全真模拟考试,考点串讲,全面掌握*新动态,通过名师出题、点评,浓缩命题点,直击考试精髓。服务优势:①建筑师培训师资北京地区汇聚90%以上的份额,每位老师都经过严格筛选,强大的师资阵容是国内其他地区无法比拟!②鲁班培训建筑师培训全国优先采用:面授 互联网直播(点播) 课间语音答疑等多种学习方式保障你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尊享与面授一样的亲切效果!并可为您节省可观的差旅费用和宝贵的工作时间!完全解决工学矛盾!③即日交费报名,即可赠送2013年度对应科目的网络课程,优先预习(备注:新课程推出后关闭旧课程;网络点播课程服务时限;2014年建筑师考试结束)。班次设定开课日期:《场地作图》、《方案作图》周末强化班:11月16-17日,11月23-24日,400元/科;600元两期/科。全科分散周末班:2013年12月7日-2014年4月13日,共56单元,全科27天,选科学习可在课表中对应的时间上课;以上课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教材及复习资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版《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辅导教材》第六版,共5册;补充内部培训资料,仅以复印成本价出售给正式学员(不含邮资),非本班学员概不出售。二级注册建筑师学员合并至一级注册建筑师培训班,通用一级建筑师教材。班次学习费用及服务形式:方案、场地作图强化班:一期400元/科;两期600元/科(含网络课程,当年有效)。周未分散班:①面授全科5130元,优惠4360元/人,含网络课程价格;全部课程可在2年内学习有效(如第*年学习四科,第二年度学习另外五科)。②现场直播 网络课程全科优惠价3600元/人,含网络课程价格,当年有效,考试结束即关闭。③面授全科5130元,优惠4100元/人,不含同步网络课程价格,当年有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上课,课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可开通该单元的网络课程止2014年建筑师考试结束)。④非全科学员(面授或网络课程),请参照各科价格标准相加之和,课程当年度有效。⑤一级建筑师全科班10000元(四年有效,含四年网课止2017年建筑师考试结束)。⑥二级建筑师周末分散班:3960元,优惠价3800元/人,含2014年网络课程,一年有效。⑦团购价格:三人以上同时全科交费,另有优惠。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安全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二)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 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三)根据人事部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安全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二)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 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三)根据人事部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安全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二)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 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三)根据人事部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安全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二)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 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三)根据人事部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监理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符 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 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招生对象:课程详情监理工程师简章(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符 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 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