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必备条件: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在技术公关、工艺革新方面有创新;在传授技艺和独立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安全文明生产,近三年内无直接责任事故。
具备必备条件以及拟考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技师申报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获得省级相关职业(工种)项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参加以技师职业标准命题的国家及技能竞赛前二十名或省级竞赛前十名。
3、省级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4、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含3年),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1、2015年底以来,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2、2015年底以来,工作严重失职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
3、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及擅自离职者。
4、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者。
持证后可享受政策
1、 按成都市社保局【2006】134号规定,退休后凭高级技师证可享受社保增发补贴300-400元/月;
2、有资格参加四川省国务院津贴推荐机会;
3、相关单位可申报国家大师工作室,享受相关科研经费500-1000万元;
4、技师、高级技师作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出国、招聘、迁移户口等优惠政策。
备注: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以机构实际情况为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