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等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报名条件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执行。
三、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后,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网上查询,全国通行通用。此证书将与学历证书共同作为用人单位聘用、定岗、升级、晋职、确定薪酬待遇的权威凭证。考试不合格者,可再免费参加培训,参加补考。首次通过一科者,成绩保留期一年,下次考试补考未通过的一科。
四、培训内容和师资
1、内容:相关法律常识和职业道德基本守则;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人力资源管理技能操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等)。
2、师资: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长期从事本职业考前培训,对统考命题规律潜心钻研的重点高校知名教授、学者担纲授课。
五、统考时间和培训方式
1,统考时间:2016年5月22日,11月20日。
2,培训方式:周末现场学习班和网络视频学习班两种方式。
六、收费标准(包含教材费 资料费 培训费 考试鉴定费等)
三级(A为现场班、B为网络班):
A、现场面授总费用1310元/人,(开课前报名仅1000元)
B、网络视频函授总费用900元/人。
二级:
A、现场面授总费用1870元/人);(开课前报名仅1500元)
B、网络视频培训总费用1400元/人。
一级:
A、现场面授总费用3070元/人;(开课前报名仅2500元)
B、网络视频培训总费用2400元/人。
备注: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以机构实际情况为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