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物业快速发展对物业人才专业化和相应认证的迫切需要,加快物业人才的培养,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据国家“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教育科技院举办“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协助学员提高物业专业知识与技能,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对物业管理师的理
论知识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掌握物业管理方案及制度制订、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房屋
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预算、综合经营服务、物业管理市
场开发等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内容:
1、我国物业管理法治建设的成就、困境与理想
2、物业管理的责任边界和风险防范
3、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4、物业管理项目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5、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
三、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1、时间:3月,7月,9月
2、地点:湖北
四、报名材料及其他:
1、初审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蓝底照片发送到我处邮箱审核。
2、初审合格者我处将于报考结束前以、传真、邮件方式传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报道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一级9800、二级6800、三级4800
(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鉴定费、综合能力评审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