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文件精神,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要求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其中规定凡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优秀技能人才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且获得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待遇。为此,我处决定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1、时间:3月,7月,9月
2、地点:湖北
四、报名材料及其他:
1、初审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蓝底照片发送到我处邮箱审核,邮箱地址:mengxf_zrww@126.com
2、初审合格者我处将于报考结束前以、传真、邮件方式传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报道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一级9800、二级6800、三级4800
(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鉴定费、综合能力评审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