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division)按级别划分"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统一考试、政府认证的资格考试。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国家标准。由于证书颁发方(国家劳动部)的权威和课程体系的有效,该证书获得了中国企业的普遍尊重,已逐步成为人力资源工作者的从业资格证书。

一、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部长、经理、主管、专责。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及有意向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人员。
二、培训目标:
讲述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如何帮助公司领导实现其目标和创造公司的竟争机制,集中阐述人力资源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程序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本质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通过率。
三、报名条件: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授课内容、教材:
1、授课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2、培训教材: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教材。
五、证书颁发:
经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一级7800元/人,二级6800元/人,三级4800元/人
七、报名材料:
参加考试鉴定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及费用提前汇至指定账户,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申请鉴定表》、《人力资源管理师业绩评估表》、《论文撰写要求》等,并报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